投查查配资 “四级垂管”架构确立 金融监管总局挂牌一周年

发布日期:2024-08-01 20:24    点击次数:87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和以前相比,现在确实不太一样了,以前有些事做到80分、85分就够了,现在做到90分,自己还不会满意,会尽最大努力做到95分、98分。”近日,一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人士对记者表示。

  近一年来,这样的变化,体现在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的方方面面。5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付万军在 “5 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近年来,金融消保工作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机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是金融监管总局成立后的重要任务之一。付万军表示,金融消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效能最大化需要相关各方加强协作,共同施策。金融监管总局将在中央金融办的指导下,与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共同树牢“金融监管一盘棋”的理念,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持续深化与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及各部委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加强履职联动,共塑政策合力。

  今年5月18日,是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揭牌一周年的日子。2023年5月18日上午10时,北京金融大街甲15号,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揭牌,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全覆盖的重大举措开始落地实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一大步。

  今年的4月8日上午,金融监管总局县域监管支局统一挂牌,标志着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四级垂管”架构正式建立,金融监管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构建完备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筑牢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坚守“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强化“五大监管”理念,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以思想大转变促进工作大变样、监管大提升。

  金融监管总局在原银保监会的基础上成立,2023年3月上旬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金融监管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年来,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执法震慑力持续加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成效明显,‘大消保’工作格局逐步落地,金融监管效果持续显现,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新成效。”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总结道。

  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五大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这给金融监管总局未来监管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系统正在深入学习相关论述精神,新时代下,金融监管工作有望开创新的局面。

  “大消保”工作格局逐步落地

  4月11日,安徽黄山地区的一家农商行收到了来自当地侦查大队的一份表扬信,表扬信里,侦查大队对该行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的突出表现给予了肯定。

  记者了解到,上述表扬信是金融监管总局黄山各区县监管支局持续加大对各银行保险机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督导的成果,是金融消保工作关卡前移,金融反诈与创新宣教有机结合的体现。

  金融监管总局县域监管支局挂牌后,金融监管总局黄山监管分局将金融消保工作作为推进“四新”工程的有力抓手,前瞻性谋划“大消保”工作“软硬件”全面布局,切实保障县域派出机构消保工作有序承接,以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坚定捍卫者。

  “建立总局、监管局、分局、支局金融消保条线上下联动机制,着力加强县域派出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建设,使县域机构成为了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观察哨’、服务人民群众金融需求的‘排头兵’以及向人民群众普及金融惠民政策的‘宣传员’。”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党支部近日撰文表示。

  近年来,金融消保工作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保险退保、信用卡投诉、车险理赔、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等“急难愁盼”的问题。

  主动守护金融消费者“钱袋子”,2023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指导督促保险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人身保险“睡眠保单”清理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开展半年以来,完成有效提醒的保单共732.07万件,涉及保险金(现金价值)共计457.06亿元;消费者已领取权益的保单共180.49万件,涉及保险金(现金价值)共计109.54亿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财产利益和权益保障。

  为金融消费者免费提供更加多元化、便捷化的诉求反映渠道和纠纷化解方式,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指导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消费者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反映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与金融机构发生的民事纠纷问题。消费者可以点击“我要投诉”“我要调解”进行投诉、申请纠纷调解,银行保险机构、调解组织将通过平台受理相关诉求后及时与消费者联系处理,消费者亦可通过平台查询处理进度。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党支部表示,必须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金融消保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谋划,将金融消保工作与强监管相融合,强化行为监管约束,成为监管部门为民监管的“展示窗”。将金融消保工作与防风险相融合,发挥消保工作贴近市场、直达基层的作用,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成为助力金融行业安全稳定的“减压阀”。将金融消保工作与促发展相融合,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激发金融消费潜力,成为促进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坚持系统思维,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嵌入金融监管各环节、全流程。在政策制定、市场准入、日常监管、检查稽查等各项工作中,充分体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鲜明导向。同时,围绕金融消费者实际需求,指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产品,激发消费潜力,实现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市场发展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付万军还表示。

  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大大提高

  “全力推进辖内重点城商行改革化险,全面完成农信系统第二阶段改革任务,健全‘管合法更要管非法’机制,因势利导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集成各方资源力量整治金融乱象,以‘一域之稳’为‘全局之安’作贡献,坚决打赢改革化险攻坚战。”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刊文表示。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四新”工程,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明确66项具体举措,奏响重塑政治生态、重整思想作风、重构机制流程和重树监管形象“四重奏”,奋力谱写辽宁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监管工作新篇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金融监管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前在《人民日报》刊文表示,将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把握好权和责、快和稳、防和灭的关系,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妥善应对各类风险挑战。

  “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平稳,尤其主要金融机构经营稳健,可以说,我国金融安全基本盘非常稳固。”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虽然一些地方存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但无论总体数量还是个体规模,在整个金融业中占比都很低,而且我们正在积极会同相关地方党委政府精准施策,有力有序地推动风险化解。

  来自官方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高风险金融机构超过300家,主要为城商行、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和非银机构为主。

  “应统筹考虑单家机构风险严重程度、债权人特征、所从事行业的竞争性和可替代性、区域市场份额等因素,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细化方案,精准处置,采取自我修复、促进市场化重组、外部救助、吊销金融许可证以及通过解散、撤销等方式退出市场。”金融监管总局恢复处置司党支部表示。恢复处置司职责为:拟订相关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制度、标准、程序,对出现严重风险、难以持续经营的机构开展风险处置等工作。

  “治已病”往往耗费监管机构大量监管资源,各级政府也要付出高昂救助成本,“防未病”的重要性更加突出。金融监管总局多个部门表示,要提高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前瞻性,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大力推进智能分析工具研发,丰富穿透式监管和行为监管工具箱,提升对隐性股东、企业关联关系等领域穿透识别能力。

  金融监管总局准入司党支部认为,必须深刻认识金融运行的风险性、涉众性和复杂性,深刻把握金融机构准入的审慎性和严格性,既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拓展经营范围和业务空间,又要引导金融机构坚守定位、回归本源,坚持合规经营理念,切实把住金融风险源头关口。

  经过努力,目前整体、各地区、各领域的金融风险不断收敛:互联网金融业务持续规范、财务公司外溢风险大幅收敛、影子银行风险进一步收敛……有金融监管总局地方监管局表示投查查配资,将抓住金融风险趋于收敛的有利时机,在新征程上奋力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